依据《武汉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院学字〔2024〕36号),现将传媒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16日-9月20日:各同学准备附件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民主评议表》)、个人小结及从到梦空间系统中导出的第二课堂成绩单,以纸质版的形式提交至各班级组织委员处,各班级组织委员以学号为序排列;
2、2024年9月16日-9月17日:各班级团支书根据要求确定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3、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评议小组名单,班级同学收到公示后,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对应辅导员处理,查实不符评议小组成员条件的应予以替换并重新公示;
4、2024年9月21日-9月22日: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召开评定会议,确定班级同学思想素质测评结果、发展素质测评得分、课程学习测评得分及体质健康测评得分,并于9月22日晚21时前形成评议小组成员无异议的附件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5、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在班级范围内第一次公示评议小组成员无异议的附件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公示期为2日。如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的应当核查,属实的部分需要予以改正,不属实部分要予以回复;
6、2024年9月25日-9月26日:修改在第一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且属实的部分,并且第二次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日;如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的应当核查,属实的部分需要予以改正,不属实部分要予以回复;
7、2024年9月27日-9月29日:院系公示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期为3日,在全院范围内仅公示班级排名前35%的同学名单(按照班级人数计算前35%且遵循“四舍五不入”的原则)。
二、测评范围
传媒技术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中途转专业或因专业分流及开办特色班、实验班而造成行政班级调整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转入学院的班级进行,其中思想品德测评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中途转专业学生需配置两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民主评议表》,其结果取平均值,并在电子表格中予以备注);因各种原因休学或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参加当学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复学及专升本学生不参与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
三、具体要求
(一)严肃工作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要在掌握学生大量且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武汉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
(二)成立工作机构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院团委书记、辅导员、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为成员的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进行,裁决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审定上报测评结果。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宝军;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员:朱雨琛、李敏敏、田琳琳、王越琴、高雅雯。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与班主任担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指导组织本班级学生开展评审工作。为了公平公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成员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
(2)兼顾男女比例;
(3)寝室分布不能过于集中;
(4)成员由班级学生民主推选产生,数量为奇数,其中,班长(团支书)为固定成员,另有其他学生干部2-3名,普通学生 3-4 名,有学生党员的班级还应有学生党员代表;
(三)严格工作程序
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法》的要求,拟定本通知作为本学院测评工作通知。
投诉与咨询邮箱:cgxsk@qq.com
投诉与咨询联系人:朱老师 027-81979384
传媒技术学院党总支部书记兼副院长:罗老师027-81970100
2.辅导员组织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解读相关文件政策,布置民主推选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收集整理测评所需材料和集中审议时间安排等工作。
3.辅导员、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宣读相关文件政策并指导班级民主推选产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
4.学生基本素质测评中的思想品德测评由辅导员主持召开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审定会,在查阅学生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进行评议,对每个学生给予最终评分,并记入《武汉传媒学院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表》(附件2)。
5.学生基本素质测评中的课程学习测评由辅导员从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导出数据,经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复核后记入《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测评表》(附件3)。
具体标准参照《武汉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暂行办法》执行,其中第七条“课程学习测评分=平均学分绩点×100/5”,本次认定调整为“课程学习测评分=平均学分绩点×100/4”。
6.学生基本素质测评中的体质健康与锻炼测评由体育课部提供学生体育达标测试成绩,经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复核后记入《武汉传媒学院体质健康与锻炼测评表》(附件4)。
7.学生发展素质测评由学生本人提供测评学年内第二课堂成绩单,交由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认定后确定加分值并记入《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发展素质测评表》(附件5)。
8.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向班级全体同学以书面形式公布,听取同学意见。自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若有学生对测评结果有疑问,可向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出复查,经过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集体复核后,对于确有错漏的应予以更正。自第一次公布之日起5日内,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应将测评结果的变更情况进行第二次书面公布。班级学生对测评结果无异议后,形成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9.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班级测评结果后,向本学院全体同学进行公示(结合实际只公示各班级前35%的同学名单,人数遵循四舍五不入的原则)。学生仍有疑议的,应在3日内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学院领导小组复核确认。
注:各辅导员上报电子版时,一个年级一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一个班级一个分表,分页表标明班级。
10.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束后,各辅导员要以年级专业班级为单位做好全部过程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以备查询。学工处将组织进行检查。
附件:1.《武汉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民主评议表》
2.《武汉传媒学院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表》
3.《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课程学习测评表》
4.《武汉传媒学院体质健康与锻炼测评表》
5.《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发展素质测评表》
6.《武汉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传媒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6日